电子发票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中的“发票业务”功能开具,纳税人需要完成实人认证等身份验证;发票总额度按一个自然月管理,金额口径为不含增值税的开票总金额。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发布于2024年11月12日,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以下流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及其政策解读、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整理,核实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

电子发票从哪里开?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使用其中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业务”功能,可以办理发票开具、交付、查验和用途勾选等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在全国范围提供服务,不收取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费。不过,对按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情形,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上述规定来自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各省电子税务局的具体菜单、页面名称和操作路径,官方页面未写明,本文不提供省际统一菜单路径。

为什么开票前要做实人认证?

开具数电发票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完成身份验证后,再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业务”办理开票。

办理环节 需要确认的事项 依据
登录 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入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身份验证 按页面要求完成实人认证等方式的身份验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七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开票 使用“发票业务”办理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后续处理 按需办理交付、查验或用途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2026年10月1日核实

实人认证的具体认证方式因地区和实际页面可能不同,官方页面未写明统一操作方法。

“发票总额度”到底是多少?

发票总额度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总额。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授予,并实行动态调整。

这里的“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具体初始额度是多少、如何动态调整,官方页面未写明,不能套用其他地区或其他纳税人的数值。

以上口径来自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增值税申报前后,额度分别怎么用?

申报前后可使用的额度不同,关键在于是否已经完成增值税申报并通过比对。

开票时点 可用额度规则
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前 按上月剩余发票额度开具,同时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
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 按当月剩余发票额度开具

该规则来自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政策解读,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因此,不能把整个当月发票总额度都视为随时可用。申报前同时受到上月剩余额度和当月发票总额度约束;申报完成并比对通过后,再按当月剩余额度开票。剩余额度如何在系统中显示,官方页面未写明。

开好后怎么交付和查验?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会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还可以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

如果选择下载打印,票面会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和“打印次数”。数电发票取消特定版式,增加XML数据电文格式,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

以上规定分别来自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九条及同期政策解读,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单位和个人可以:

  • 登录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经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是否入账打上标识。

上述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和查验规则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十一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受票方取得发票后必须确认用途吗?

不是所有取得发票的行为都需要立即确认用途。但如果准备将数电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就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后续用途 受票方需要办理的事项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申报成品油消费税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勾选成品油库存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确认用途有误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该规则来自2024年11月12日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十条,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开票方完成交付,不等于受票方的后续用途处理已经完成。取得方是否已确认用途,应结合其实际申报事项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怎么填申报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后,应将发票金额及税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相应栏次:

  •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 其他增值税发票:填入“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该填列要求来自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政策解读,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对于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减按1%征收率政策的,应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规定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该公告发布于2026年1月30日,政策所列施行日期为2026年1月1日,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的一般规定,包括是否可以自行开具、是否涉及代开以及是否另有开票限额,本次采用的官方材料未核验相关一般规定的现行有效性,因此不作扩展断言。本文不沿用已经不再适用的旧免征销售额标准。

常见问题

没有网络条件还能通过平台开电子发票吗?

对按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暂不提供电子发票平台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该规定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发票总额度包含增值税吗?

发票总额度是纳税人一个自然月内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它由税务机关结合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授予,并实行动态调整。规定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申报前可以把当月总额度全部用完吗?

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可以全部使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前,应当按照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的范围开票;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按当月剩余发票额度开票。规则见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政策解读,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发票下载后还需要重新打印纸质件吗?

数电发票增加XML数据电文格式,并保留PDF、OFD等格式。开票方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时,票面会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和“打印次数”。规定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九条,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受票方如何确认发票用途?

需要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用途确认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规定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十条,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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