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销售外购初级农产品,以及用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医疗服务、学历教育和技术转让也可能免征增值税,不过各自受主体、收费内容或认定程序限制;技术转让等优惠的执行期限截至 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为什么可以免税?
免税首先要求销售主体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也应当是自产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列入免税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25日公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进一步明确了生产行为的范围:农业生产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判断时可以对照以下条件:
| 判断事项 | 免税边界 |
|---|---|
| 销售主体 | 农业生产者 |
| 产品来源 | 自产农产品 |
| 外购初级农产品 | 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 用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初级农产品 | 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因此,不能仅凭销售的是农产品就认定免税,关键要区分它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还是外购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哪些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但免税医疗服务必须同时符合主体、价格和服务范围等条件。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医疗机构需要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服务,其取得的收入才属于免税医疗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不属于免税医疗机构。
简要看三个要点:
- 提供服务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但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不在免税范围内。
- 医疗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价格。
- 具体服务应当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服务,不能仅凭机构具有“医疗”属性而直接适用免税。
学校收取的全部收入都免征增值税吗?
不是。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但免税收入限于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同时划定了不属于免税范围的收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 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 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不属于上述学历教育免税收入。
- 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不属于公告所称学校。
判断学校收入时,不能只看收款主体是不是学校,还要核对学生是否属于规定招生计划内的在籍学生、收费项目是否属于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或住宿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的教育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
技术转让免税只是签了合同就可以吗?
不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享受免税,还需要按规定完成认定并保存备查材料。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的执行期限为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申请免税时,需要依次完成:
- 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工信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 持有关书面合同和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也就是说,书面合同是申请免税的基础材料,但仅有合同并不等于已经满足全部免税条件。
兼营免税项目时为什么要单独核算?
《增值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应当单独核算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25日公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这项要求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对相关收入适用免税:
- 兼营免税项目,应将优惠项目的销售额单独核算。
- 无法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 自产农产品免税、外购农产品应税,以及学校学历教育收入与其他收入之间的区分,都需要落实到具体业务和核算记录。
此外,《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但放弃后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次享受该项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25日公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是否放弃优惠,应结合业务核算和适用期限审慎决定。
常见问题
外购农产品再销售为什么不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免税项目,但外购初级农产品本身不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用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也被明确排除在该项目免税范围之外,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全部服务都免税吗?
不是。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不属于免税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服务也须符合价格和服务范围条件,即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制定的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学校收取的赞助费和择校费免征增值税吗?
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学历教育免税收入限于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赞助费、择校费以及学校食堂的伙食费收入不在该免税范围内(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费属于学历教育免税吗?
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明确,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不属于免税规定所称的学校(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
没有单独核算的优惠项目还能免税吗?
不能。《增值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应当单独核算优惠项目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12月25日公布;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